(网经社讯)3月24日,市场监管总局印发《网络交易合规数据报送管理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规范网络交易合规数据报送行为,发挥数据在平台经济治理中的关键要素作用。引导阿里、京东、拼多多、抖音、快手等平台企业合规经营,提升网络交易监管效能,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。
在此背景下,数字经济新媒体&智库 #网经社 (WWW.100EC.CN)独家策划“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新动向专家解读”,邀请了包括泰杭律师事务所、正策律师事务所、申浩律师事务所、泽大律师事务所、中治律师事务所、企赋未来科技等专业律师、专家,共同探讨平台、商家、卖家等合规经营新要求。(详见网经社专题:https://www.100ec.cn/zt/wlhgy/)
对此,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、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马恺浓律师在接受网经社独家专访时表示,
背景: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需依据《电子商务法》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》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的,产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网络交易经营者身份信息、违法行为线索数据、行政执法协查数据、特定商品或者服务交易数据等网络交易监管相关数据。问题:目前数据报送落地实操存在模糊。
创新:网络交易合规数据标准化工作,建立健全网络交易合规数据报送和管理标准化体系。规定了平台报送网络交易经营者身份信息的具体类目:遇到特定情况平台协助提供具体信息,信息的检查、归集和访问等。平台义务更大了,监管力度更强了。
最小必要原则的适度把控、匿名化处理信息的工作量以及其他义务的增加对平台人力、物力、能力的要求更高了。监管部门、网络交易平台二者应携手并进,监管部门应指导网络交易平台,共同推动该办法的实施。
专家介绍:马恺浓律师,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法学毕业,吉林大学硕士,民商事审判法官出身,对互联网平台经济比较熟悉,曾承接过阿里等多家大平台的案件,对于电子证据等方面很有实操经验。
网经社在消费维权、立法等方面也取得不少成果,并得到有关部委、消协的肯定。如2020年网经社出席国家市监督总局在京召开的“互联网企业创建无传销网络平台座谈会”,发布国内首份《中国社交电商合规研究报告》;2017年承接浙江省工商局、浙江省消保委委托的“跨境网购消费者权益保护课题”;2016年承担承接国家工商总局和浙江省工商局“全国网络交易平台合规审查”调研课题项目;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、中国消费者协会指导,与《中国消费者报》举办的“促进电商发展指导网络消费”座谈会上,发布《2016年中国消费者网络消费洞察报告与网购指南》。2024年9月25日,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届专业委员会专家聘任仪式暨浙江《消法》实施办法修改座谈会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举行,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受邀参加,并获聘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届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专家。
2013年,网经社受邀出席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等举办的《支付业消费权益保护研讨会》,并做主题报告;发起“2010中国网络传销不完全调查”,并发布中国首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《2010中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》,推动国家工商总局、公安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、中国人民银行、中国银监会等六部门联合行动。